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变革咨询服务项目补充通知第1号

各供应商: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变革咨询服务项目竞争磋商文件补充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现将磋商文件中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第(3)条“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组织结构、薪酬、绩效的咨询项目业绩至少5个(服务对象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合作方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组织结构、薪酬、绩效的咨询项目业绩至少5个(服务对象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服务对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营业执照信息的有效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采购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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