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5号楼商业招租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运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我司就“爱众·天空的院子”项目5号楼整幢出租,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基本信息

招租方名称: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安区凤凰大道777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716415675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标的物位置:广安市广安区学府路二段189号。

1.建筑面积:12941.42 平方米(不动产权属证明记载面积),其中一层867.01平方米二层604.60平方米三至十三层1042.71平方米

2.招租底价:14.21/平方米/(竞价不得低于此底价,否则无效)。

3.标的物状态:按现状招租(含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招租方不承担装修、维修等前期改造责任,竞租方需自行踏勘确认,报名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竞租现状)。

4.租赁期限:10其中第1年免租金。

5.租赁用途:商业。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5228:30610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327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要求:

1.自然人竞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签字按印)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需备注“爱众·天空的院子5号楼竞租保证金”)。

2.法人竞租: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需备注“爱众·天空的院子5号楼竞租保证金”)。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

1.竞租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大写: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及期限:银行转账,须从竞租人本人(或单位)账户转入下列指定账户,汇款人姓名/单位名称须与竞租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缴纳;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缴纳,否则视为无效缴纳。

3.招租方指定收款账户:

收款户名: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思源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951166013001072008

缴纳说明:竞租保证金无需换取收据。未竞得者竞租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报名成功确认条件:竞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提交报名资料符合报名资料要求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则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交款截止时间:202661018:00前,以我司竞租保证金收款银行的收到确认到账时间为准,凡未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导致竞租保证金不能准确到达以上账户的,责任由竞租人自负。

五、现场竞价相关事项

(一)竞价时间:20266119:30

(二)竞价地点: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318会议室

(三)竞价规则

1.参与资格:已完成报名且竞租保证金有效到账的竞租人方可参与。

2.竞价方式:现场叫价竞价,以招租底价为起始价,竞租人依次加价,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低于0.5/平方米/月,可自行选择加价金额,最终报价最高且符合招租要求者为竞得人;

3.若仅1名竞租人有效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该竞租人以招租底价承租。

六、租赁要求

1.租金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原则,按年度支付,首租金应在租赁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付清,后续每租金应提前15个工作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2.履约保证金: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3.协议签订:竞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协议》,逾期未签订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有权重新招租。履约保证金须在《租赁协议》签订前完成缴纳。

4.装修期:竞得人签订《租赁协议》后,可享受300日历天的装修期,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装修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装修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特别说明

1.竞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踏勘标的物,充分了解房屋结构、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情况,我司提供的信息仅作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品质保证,竞租人报名视为认可标的物全部现状及潜在风险。

2.凡参与本次竞租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全部条款。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机构爱众集团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安市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426

联系电话:0826-2961916

   箱:19031803@qq.com


附件:爱众·天空的院子5号楼商业招商公告及附件.pdf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5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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