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芳华别院一期正负零以下及16#、17#、40#楼主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更正公告

爱众·芳华别院一期正负零以下及16#、17#、40#楼主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爱众·芳华别院一期正负零以下及16#17#40#楼主楼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审结果。

更正日期:2025224日。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第6条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修改为: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

2.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第2条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修改为:本项目评标方法为: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

3.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第3.5条确定中标候选人:3.5.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通过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最多3家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3.5.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修改为:3.5.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通过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

3.5.2定标方式:参照广安发改【2024316号《广安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228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228日上午11:00-11:30(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电话:13982616007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66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13982676757

监督投诉渠道

爱众集团纪委:0826-2961916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D栋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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